close

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勞基法本來有條規定說除非是工會或是勞資會議同意,不然女性不能在晚上10點到早上6點之間工作,也就是說不能值大夜班。這個規定原來是用來保護女性的健康與安全,也為了避免女性勞工被迫同意,所以特別以工會或勞資會議的同意作為條件,以避免女性因為勢單力薄的面對老板的要求而不得不同意上大夜班,算是法律給女性的優待。

不過之前華航跟工會簽協約,約定「華航不得派遣工會懷孕女性會員於夜間工作時段內從事工作」,這個夜間工作時段就是指大夜班的時段,不過這個約定對於「未懷孕女性」沒有特別約定,於是華航繼續安排未懷孕女性空服員在大夜班的時間上班。

但是工會這個時候才發自己出包了,忘了把沒懷孕的女性員工也包括進去,再不然就是乾脆就不要約定,華航就不能叫女性值大夜班了,結果自己白爛,硬是把不得上大夜班的人限制在「懷孕女性」,結果就只好硬拗,就跟公司講說沒有約定就是沒有同意,沒有同意就不能派遣未懷孕女性空服員在大夜班的時間上班,所以就向向桃園市勞動局檢舉,然後華航就一直被罰錢。

華航當然就不爽了,講都妳們在講,懷孕的不能上大夜,沒懷孕的也不能上大夜,那當初約定那條是約定心酸的嗎?既然特別註明「懷孕員工」,那很自然的,就是排除了未懷孕的員工呀,那叫未懷孕的員工去上大夜班有什麼問題嗎?華航被罰錢當然就鎮扺了,於是就開始打官司,結果官司打輸了,就再聲請大法官解釋。

結果前幾天法官作出第807號解釋,直接宣告勞基法的不准叫女性員工上大夜班的規定違憲,而且還立即讓這條規定失效。

這些好了,本來只是華航空服員跟華航之間的內部抗爭的問題,這下子變成全國的問題,也就是說從110年8月20日開始,全國的女性員工都可以準備上大夜班了 ,以前還有勞基法的保護,女性員工都不用上大夜班(除非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現在老板都不需要經過工會或勞資會議同意,就可以任意的叫女性員工去上大夜班了喔!

華航的空服員,因為還有之前跟華航間的約定,所以懷孕的員工還是一樣不需要上大夜班。而沒懷孕的女性員工呢?以後就都得聽從華航的安排乖乖的去上大夜班。而其他公司則是很倒楣的被掃到,只要跟公司沒有特別約定,公司都可以任意的把女性員工叫去上大夜班了喔!

法老王真的為除了華航以外的全國廣大女性勞工掬一把同情的眼淚,因為她們什麼事也沒幹,也沒跟老板吵架,也乖乖上班,過馬路沒有闖紅燈,人在家中坐,禍從天上來,莫名其妙的被拔掉可以不用值大夜班的福利,可以說是被雖小到家了(長得就是一副麻雀樣),這恐怕也是大家始料未及的結果。

而男性員工則是這場戰爭中的間接受益者,因為以後大夜班就多了一群女性員工可以一起輪了喔!

那個華航工會的,不用出來對全國廣大的女性勞工們解釋一下嗎?解釋一下到底為啥會搞成這樣,把全國女性勞工都一起拖下水......。

#勞基法 #華航 #空服員

 
arrow
arrow
    文章標籤
    勞工
    全站熱搜

    王至德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