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打官司最難的在於人性,因為法官、檢察官是人,只要是人,就不可能完全的公正,作出來的判決、處分也不可能有完全一致的標準,而這其中的差異就是人性。
一個被小偷偷過的檢察官,對於竊盜罪的被告的厭惡程度就是比一般人要高,而家裡曾經負債累累的法官也就有可能對於債務人有較多的憐憫。經歷過什麼樣的人生,也常常會影響在審判上、偵查中所做的決定,也因此一畢業就考上司法官,25歲就可以決定別人的生死的司法官,也常常倍受質疑,因為沒有在社會上歷練過,有時候也不容易站在當事人的立場 去理解案情,像是大學裡學的是凡事留下證據、交易要有書面,就很難想像為什麼上千萬的買賣會完全沒有任何的書面契約就出貨了?因為這是行業的慣例,尤其是傳統產業亦是如此。
法官、檢祭官的成長背景、經歷,當事人、律師通常難以知悉,也無從掌握,不過因為在訴訟上的進行,而導致他們心理上的微妙變化卻常常是可以被窺見的,像是法官對於某樣證據相當執著,甚至還要求律師詳細的整理給法官,就可以知道這樣證據可能影響整個判決的結果。又或是對造當事人在法庭上的情緒發洩後,法官對於我方當事人和善態度的丕變,也很可能象徵著法官心證已開始偏頗。如何從蛛絲馬跡中揣測法官、檢察官的心證,從而提供適當的證據,有時也會成為勝敗的關鍵。
之前有個家事案件,夫妻兩個人互告了好多案件。太太在法庭外會不斷跟先生吵架、撂狠話,但只要一上法庭,就開會始縕釀情緒,然後就開始嚎啕大哭,還會哭到不能自己,哭到法官、檢察官都對先生的印象很差,口氣都十分不友善,先生果然每個官司都得到不利的結果,不同的法官檢祭官、不同的案件,結果都一樣。到後來法老王在太太哭之前,便向法官表示太太每次開庭都哭,但是私下卻對於先生蠻橫不講理,也拿出雙方的訊息紀錄為證,從此法官就有不同的態度,法官會在太太哭的時候向太太表示:「如果妳目前還沒辦法講話的話,不如我們讓對方先講?」跟以往法官、檢察官還會等太太哭完再繼續進行程序的態度已完全不同,這個時候就可以感受到法官的心證不再偏頗。
另外還有次是法官對於卡債當事人表示名下的股票是親友借她的帳戶在買賣卻又提不出資料一事相當的不高興,開庭時咄咄逼人,甚至揚言要把她的案件駁回,不過在這名當事人當庭因為壓力過大而掉淚後,法官也感受到當事人的真摯情感,最後准許了她的聲請。
法官、檢察官都是人,很難擺脫人性的束縛,律師的工作常常是在揣測法官心意來決定目前的訴訟策略,不過也是有法官、檢察官會刻意的表現完全相反的態度,這又是另一段故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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