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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雖然大家比較關心疫苗買不到跟龍巖股票漲停,不過法老王不想叫大家不要付房租,所以還是來講講爭家產好了。

之前法老王有處理過一些大家族的爭產案,雖然名義上打的是保護令、遺產、離婚,不過其實實際上都是家人在爭家產。原Po提到「沒路用的人才會爭家產」,不如說正常人都會爭家產。就算是感情很好的兄弟,到了父母掛掉的那一刻,看到動輒差距幾百萬的遺產分配,很難不自私起來。

你可能會覺得現在都什麼時候了,還有什麼分子不分女的習俗,其實很多的大家族一直到現在都還是有這樣的傳統,或許女兒不是什麼都拿不到,畢竟還是親生骨肉,不過通常是女兒拿個十萬、百萬,然後兒子房子分二棟、三棟,女兒拿到的只能說是安慰獎罷了。如果女兒不爭,當然就沒事,又或是如果父母生前都已分配好了,那大概也沒什麼問題,不過如果不是的話......,那有很大的機率會吵起來。

而且說是爭家產,其實是在爭遺產,因為如果爸媽還沒死,都嘛爸媽的,有什麼爭不爭,都嘛是爸媽死了才會爭,這個時候爭的不就是遺產?

最常見的是父母生前講好說只有男生分得到,但是因為沒立遺囑,結果姊妹們就跑出來說要分一份,兄弟們仗著「大義」:父母之命不可違,便要求姊妹們放棄遺產,如果是只有個幾十萬以下的,可能還好,為了一個孝名,姊妹們牙一咬,就放棄了。那如果是幾千萬呢?就算四、五個手足分下來也有個近千萬的時候,你要不要放棄?

很顯然的,父母生前乖巧順從的女兒,在父母過世之後,對父母之的遺願也都放腦後了。本來嘛,法律之前人人都平等了,更何況是兩性又怎麼能不平等,兒子有的,女兒肯定要有一份,父母在的時候怕父母傷心,父母一過世,沒了顧慮,自然就跳出來取回自己該拿的部分。

換一方面,就兒子的立場而言,因為從小父母就是教育他們長大後會繼承家產,所以家裡的事情就要多擔待點,所以長大後奉養父母、幫父母跑腿等等都是兒子的責任,因為兒子以後會分到遺產,所以多半也沒話說,鼻子摸摸的承擔起來,所以在父母退休後,多是由兒子開車載著父母四處去,父母有什麼事也習慣交待給兒子。

沒想到父母一死後,什麼都沒付出的女兒們就跑出來要分遺產了,兒子們也不是不知道法律的規定(也有可能是去問律師的時候才知道),不過自己之前付出這麼多,任勞任怨的,憑什麼女兒什麼都沒做就賺到遺產?大家都只知道法律規定,又有誰管兒子的付出?(信賴保護?XD)

還有更過份的,父母生前要給女兒一筆錢,讓女兒放棄繼承,女兒也照做了,錢收了,還簽了放棄繼承同意書,誰知道父母一過世,女兒就跳出來說她也要繼承遺產,兒子拿出女兒簽的放棄繼承同意書,結果法官說繼承不能預先拋棄,所以那個同意書無效,結果女兒拿了一筆錢,還是照樣分遺產,把兒子氣到吐血呀......。要是真的沒路用,還會知道預先簽的放棄繼承同意書是無效的嗎?誰說無路用的人才會爭家產,其實真的無路用的根本爭不到啦!

是說法老王打這麼多,應該也沒什麼人看就是了,反正大家也不關心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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