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個朋友跟法老王說他們家在半年多前跟和X汽車買了台「頭又大」的休旅車,後來有收到「頭又大」車廠打電話來說只要每半年定期回廠保養。後來因為朋友家人沒有回原廠保養,結果才開了3000多公里,可以延長保固一年,依照「頭又大」服務手冊中關於的記載「超過6個月未回廠者,將不適用本延長保證專案,『保證權益將維持為4年或120,000公里』。」,也就是說,消費者有兩個選擇,一、每半年回原廠保養,然後保固變5年;二、不爽給原廠賺,不回原廠保養或是超過半年才保養,那保固就維持4年或12萬公里。

非常簡單易懂的文字說明,不過當朋友家人去原廠的時候,原廠居然說,因為他們超過半年沒有回原廠保養,所以直接喪失保固!

其實這個是可以理解的,原廠就是希望借由消費者回原廠保養所付的費用來補貼延長保固的成本,這個完全可以理解,個人也覺得非常合理,畢竟大家開店就是要賺錢嘛,不想要給原廠賺,那就維持原來的固條件就好了呀!不過令人費解的是,為什麼明明本來有四年保固,怎麼沒有每半年回原廠就什麼都沒有了呢?

原來原廠拿出同樣在服務手冊裡面的另一個規定:「未於每半年或一萬公里回『頭又大』服務廠保養同時確認里程,『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者」則不再保固範圍(保證外事項),也就是說,消費者如果沒有每半年或1萬公里回原廠,以致於原廠沒辦法確定你開了多少里程的話,那車子就沒有保固了。這個規定也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原來的保固其中有一個是「12萬公里」內才保固,如果沒辦法確定里程的話,那怎麼知道還在保固範圍內呢?

不過仔細看一下規定,喪失保固需要有兩個條件,一個是沒有每半年或1萬公里回原廠,一個是「致」無法確定其行駛里程,第一個條件很明確,有回原廠都有紀錄,自然很難造假,至於第二個條件就很有趣了,車子有里程表,不是看里程表就知道了嗎?難道原廠是要說里程表不準嗎?那為什麼有定期回原廠的話,里程表就是準的?因為覺得半年改不了表嗎?這個邏輯的合理性在哪裡?而且為什麼可以隨便的把證明里程有多少的這件事情丟給消費者去證明?不能證明就沒有保固?

再來是這兩個規定基本上是有問題的,一個說沒有回原廠保養就維持四年保固,一個說沒有回原廠的話,消費者得自己證明表是準的,不然就不給保固,試問一下,消費者是要怎麼證明里程表是正確的呀?有這麼厲害的消費者還需要跟你買車嗎?

另外如果說兩個條款有疑義,依照消保法的規定,不就是應該做對於消費者有利的解釋嗎?也就是說必需要維持原來的四年保固!可是「X泰」還是依然故我,死都不給保固。

最可惡的一件事情是「X泰」汽車還把契約書收回去,讓消費者在出事的時候根本沒有契約書可以查,目的不就是要增加消費者跟原廠吵架的成本,讓消費者最後就放棄自己的保固權益來讓原廠得到本來不應該得到的利益嗎?而且依照經濟部訂定的「汽車買賣定型化契約不得記載事項」第10條就規定:車商本不得回收汽車買賣契約書,「X泰」汽車也不是什麼小車廠,也不可能不知道有這樣的規定,那為什麼還要寧願違法也要把契約收回來,我想這個應該不用講也知道為什麼吧......。

後來經過查證,原來我朋友根本不是唯一一個遇到這種麻煩的人,還有很多人也是都被原廠沒收保固!

不過也沒關係啦,在臺灣就是這樣,反正人家財大氣粗,想做什麼就做什麼,消費者也拿他們沒輒......,你說是吧?

#原廠保固 #無法無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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