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有人說律師是魔鬼代言人,法老王一直不是很認同,直到最近發生了一件事,法老王才覺得「好像」真的是這麼回事。
先前有個卡債當事人來求助法老王,開會的時候一直說他為了要養小孩跟老婆才去借錢、欠卡債,沒想到後來借新債還舊債,利上滾利,愈欠愈多,終於還不出來,又因為被法院扣薪而沒辦法正常工作,老板還趁機壓低工資,讓他的生活一直在垂死邊掙扎,每月的薪水付完生活費就差不多了,想要還錢根本天方夜譚。
於是法老王鼓勵他聲請更生,過程當中因為感於他的誠懇,而特別照顧他的案件,除了律師所應該做的事情之外,也幫他想了很多的辦法,去解決法院出的難題(法院常常會出一些難題給債務人,不知道是不是要讓債務人知難而退......),也花了非常多的時間跟他談論案情,並且都趕在法院提出問題之前就請他先準備資料,所以某程度上還加快了法院審理的速度。好不容易法院終於裁定下來,同意我們提出的更生方案,讓他只要還不到15%的金額就可以解決債務。
本來想說又做了一件好事,法老王興奮的通知他這個消息,結果還沒等到他的道謝,就看到他在line上面拼命留言給法老王,說有急事,因為已經過了下班時間,法老王正在忙著趕到客戶那裡,就跟他說正在忙,明天再跟他聯絡。
不過因為聽到他有急事,一直亂想著說是不是有什麼緊急狀況,於是就趁中間空檔的時候打給他,問他有什麼急事,沒想到他一接起來就跟法老王說他其實除了告訴法老王的收入之外,還另外有兼職收入,實際上的收入是原本的三倍,而且還打算要經營這個兼職的生意,還會買台車,因為最近就要買了,怕更生通過之後如果被發現的話,怕被法院扣押,或是撤銷更生,所以才一直找法老王要商量......。
然後法老王突然覺得律師就是應該要被叫做魔鬼代言人,無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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