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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因為每次卡債風暴的文章被重貼一次,就會有人來問有關債務處理的事情,不過有很多其實根本不適合辦更生或清算的債務人也興沖沖的跑來問,然後失望的離開,為了不讓大家有一些不切實際的希望,可以參考一下下面的檢查項目,如果有下面這些狀況的話,我不會說一定不能辦,不過可能會有一些個別的負面影響,自己要衡量一下要不要繼續辦下去。
一、保單解約金(保單價值準備金):
如果有自己為要保人或受益人的保險的話,一定要去查一下有沒有保單解約金,因為保單解約金會被視為是債務人的財產,在更生的時候會增加每月還款的金額,在清算的時候會要求把保單解約!
二、收入:
如果沒有收入的話,原則上是沒辦法聲請更生的,因為更生就是要求你每月還錢,只是還的錢是你可以負擔的(你能負擔多少是以你的收入減去你的必要支出來計算)。所以如果沒有工作的話,可能只能聲請清算。
另外要提醒一下,法官原則上不會看報稅資料,因為天知道、地知道,法官也知道報稅資料上的數字不見得是真正的收入,所以如果想要以自己都沒有報稅或是報稅都報很少來希望少還一點的話,那可能要失望了......。
三、不動產:
通常債務人名下應該都沒有不動產,不過有時候是債務人有繼承到親屬的遺產,可是自己不知道,只要法院知道,更生的時候會增加每月還款金額,清算的時候,會要求拍賣掉拿來還債。可是因為繼承來的不動產有時只有幾千分之一的持分,根本很難賣出去,可是在更生的時候,有的法官(事務官)才不會管你能不能賣出去,一律要求債務人要提出等值的金錢來還債(攤提到每個月的還款金額),也就是每月還款金額會增加。
四、辦理期間冗長:
無論是更生或是清算,從聲請到完成的時間平均都在1年以上(通常是1年至1年半),清算更是常常要2年以上,如果希望幾個月就可以解決債務的,只能聲請前置調解或前置協商,不過無論是前置調解或前置協商,像資產管理公司等金融機構以外的債權人是不會進來調解或協商的,只能另外談,如果家數多的時候,困難度會很高,如果又有預算的上限,那調解或協商不成的機率會非常高。
五、準備資料多、程序繁瑣:
無論是更生或清算,需要準備的資料都很多,而且法老王還沒遇過送件之後都沒有補件然後一次就過的案件,因為每個法官、事務官想要看的資料不同,債務人各自的情形也不同,我們送件的時候只能準備最常見的資料送去,然後等補件通知看要補什麼資料,過程很繁瑣,而且準備的資料也相當多,聲請的過程不會太輕鬆,所以如果沒有決心想要處理的,真的不建議來,只會浪費大家的時間。
六、聲請文件費用:
準備的資料中有一些是需要費用的,從幾十元到幾百元不等,這些費用都是由債務人自己去繳給聲請機關的,不是給幫忙的律師的,如果債務人目前連這些聲請的費用都拿不出來的話,也不太建議來聲請,因為拿不到資料的話,後續也很難辦的下去。
七、收入高、欠債不多:
因為更生案件中,每個月的還款金額是看收入減去必要支出,剩下的錢幾乎都拿去還錢,跟欠多少錢是無關的,所以如果欠債的金額不高,而收入又比較高的話,那有可能更生完後要還的金額跟原本要還的錢可能差不多, 這種債務人也不太適合聲請更生或清算程序。
以上是初步的列了幾項常見的狀況,如果有以上的情況的話,可能自己要衡量一下適不適合走更生或清算,如果真的不適合的話,其實也不用勉強聲請,免得蒐集了一堆資料之後卻發現走不下去,就很可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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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至德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