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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龍龍、老K和曾博恩】
《節錄》
「蕯泰爾因為公開道歉信中有提及已經約好不公開的表演內容,為了避免被龍龍搞,所以希望得到龍龍的承諾,這也是無可厚非,不過為什麼蕯泰爾會在自己的道歉信上要求龍龍署名,這一點實在沒有道理(要求被道歉的人要在道歉信上署名?這算尛?)也難怪龍龍的經紀公司不能接受。」
 
「選擇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的方式更是讓人摸不清楚目的是什麼,是要激怒龍龍嗎?」
 
「曾博恩呢,可以說是本事件最大的輸家了,其實本來就是台灣年輕一輩的脫口秀演員中知名度最高的,這次的事件對他而言,完全就有扣分的效果 ,其實本來就不關他的事,被牽扯進來,真的是很倒楣,不過有什麼辦法,他是老闆,再苦也只能默默的吞下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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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最近在台灣的脫口秀界發生了一件算是滿大的新聞,就是女脫口秀演員「龍龍」與男脫口秀演員「老K」吵了起來,然後燒到目前台灣年輕一輩最有知名度的脫口秀演員「曾博恩」(還記得博恩夜夜秀嗎?)身上。
 
《事件經過》
 
事情起因是老K在某個表演場合講了一段本來說好要拿掉的段子,段子的內容是針對龍龍的人身攻擊,不過因為那次的表演本來就是一個互相人身攻擊的表演模式(burn 火烤,在大陸叫做「吐嘈」),幾乎所有的段子都是對別人的人身攻擊,所以出現人身攻擊的段子是再自然不過的,在別的火烤場合還曾拿「其他表演者的父親過世」、「曾被同性強暴」的事情來當段子,不過都是大家事前同意的內容(包括被攻擊者),所以也沒什麼問題,不過那次因為龍龍覺得那個段子的內容涉及她跟前男友「賀瓏」的事情,她不想被拿出來講,所以就希望刪掉這個段子,而主辦單位蕯泰爾娛樂公司的老板曾博恩也同意刪除,可是老K卻還是在正式表演的時候講了這個段子,龍龍當然不開心,也找了曾博恩要處理這件事,而曾博恩也同意在這個表演的正片(現場錄影)中刪除這個段子,並且會懲處老K,而龍龍對同意這樣的處理方式。
 
本來事情到這裡也就結束了,沒想到老K跑去上直播節目的時候,卻又在節目裡說『龍龍「被賀瓏x過,所以整個個性變扭曲」』,於是龍龍就爆氣了,找曾博恩表示覺得老K根本不覺得自己的行為有錯,希望老K或蕯泰爾要公開道歉,依據曾博恩的說法,蕯泰爾本來想要辦個座談會,把之前霸凌過龍龍的人都找來,讓大家好好的溝通,而龍龍也同意這個方式,不過就在已經開始在找場地的時候,龍龍的經紀公司突然表示要終止這個座談會,然後要求蕯泰爾要公開道歉。蕯泰爾也同意公開道歉,不過因為這個道歉的內容會牽涉到原本說好要刪掉的段子,所以曾博恩就希望龍龍也在上面署名,不過後來龍龍的經紀公司又表示這樣很奇怪,所以又卡住,然後曾博恩就發了存證信函給龍龍想要繼續溝通,後來龍龍就開了記者會,控訴老K霸凌,然後就是新聞上講的那樣了。
 
《正確的態度加上奇妙的處理方式》
今天想聊聊蕯泰爾(曾博恩)對於這件事情的處理方式。首先老K把約好不講的段子在公開演出時又拿出來講,這是就是違約(違反約定不就是違約嗎?),這完全是老K的問題,不過因為是在蕯泰爾主辦的表演裡出現這種情形,所以蕯泰爾自然是要承擔,這一點沒有疑問,蕯泰爾在這件事情的處理態度上是沒有問題的,從頭到尾沒有否認犯錯,也願意處理,法老王在這裡給一個讚。
 
後來老K沒事跑去別人的直播罵龍龍,這除非本來就講好的,不然老K的行為就是構成了公然侮辱了,不過這個場子根本不是蕯泰爾的場子,老K身為蕯泰爾的員工,在非工作時間跑去別人的直播講龍龍的壞話,為什麼蕯泰爾也要概括承受這一點讓法老王很不解,不過或許是蕯泰爾基於公關的考量,所以選擇了善意的處理這件事情,在龍龍否決了座談會的方式之後,蕯泰爾也接受龍龍要求公開道歉的方式,這一點也算是沒話說。不過再來的行為就讓法老王覺得不知道在做什麼了。
 
蕯泰爾因為公開道歉信中有提及已經約好不公開的表演內容,為了避免被龍龍搞,所以希望得到龍龍的承諾,這也是無可厚非,不過為什麼蕯泰爾會在自己的道歉信上要求龍龍署名,這一點實在沒有道理(要求被道歉的人要在道歉信上署名?這算尛?)也難怪龍龍的經紀公司不能接受。其實蕯泰爾謹慎的態度是正確的,不過處理方式卻很「奇妙」,如果這是律師提出來的話,建議可以換掉這個律師了,根本搞不清楚狀況嘛!如果是蕯泰爾自己的想法,那建議要多聽律師的意見,不要搞這種奇怪的行為,除了可能激怒對方之外,事實上也沒啥好處。
 
然後在龍龍沒有回應的時候,選擇請律師發存證信函的方式更是讓人摸不清楚目的是什麼,是要激怒龍龍嗎?要知道一般人對於存證信函大都是覺得是一種不友善的行為,因為存證信函的功用就是留下證據,那為什麼要留下證據?自然很容易就聯想到一些不友善的行為,所以沒人喜歡收到存證信函的,今天一個已經要道歉的人,卻用存證信函寄給對方,就算內容沒什麼敵意,光是存證信函本身足夠讓人覺得不舒服了,這怎麼會是個適當的溝通方式?不知道蕯泰爾的律師在接受這個委託之前,有沒有提醒蕯泰爾說這個舉動可能會讓龍龍的經紀公司爆氣(事實上也是爆氣了)。如果沒有的話,也建議蕯泰爾可以換律師了,這根本違反律師應該維護當事人利益的職責。
 
 
《蕯泰爾應該要採用的做法》
事實上更好的做法應該是在龍龍不同意在道歉書上署名的時候,請龍龍簽個同意書,同意道歉書的內容是經過她授權公開的,而這個同意書自然不是會被公開的文件,如此一來可以解決蕯泰爾的疑虞,也可以讓龍龍的感受比較舒服。
 
再來是在龍龍不回應的時候,應該要做的是以Line或E-mail不斷的向龍龍或她的經紀公司表示溝通的意願,以留下證據,避免日後被陰,同樣都是留下證據的方式,用Line或E-mail自然比較不會引起龍龍的反感。而偏巧蕯泰爾暨他的律師並不是採用上面的做法,而這也導致了這件事情愈演愈烈,實在也怪不了誰,就算這像是有人所說龍龍想要炒新聞,那也是蕯泰爾自己幫龍龍舉的球,那就別怪龍龍不客氣的殺下來了。
 
《誰獲利了?》
說真的,這個事件上新聞到現在,龍龍完全占了主場優勢(性別、受害者、也站得住腳),名聲已經走出來本來屬於小眾的脫口秀圈,不知道有沒有人去計算一下從新聞發佈到現在,龍龍的頻道或是臉書粉專或是ig增加了多少粉絲了,想必應該不少,可以說是最大的受益者(因禍得福?)。
 
而蕯泰爾本來就藉著博恩夜夜秀讓台灣的脫口秀發光發亮,這次雖然處理的態度還些正確,卻因為荒腔走板的處理方式而得到了負面的形象,算是小賠。
 
老K表面上是負評滿滿,不過請注意一下,原本老K幾乎沒什麼知名度,大家大部分是從博恩夜夜秀後才知道有這個人存在,基本上根本沒啥人氣,這次的事件發生後,知名度一下子就爆增十倍以上,實在很難說這次的事件對老K有什麼負面的影響,甚至可以說是大賺了一筆知名度,而且不用廣告費!
 
曾博恩呢,可以說是本事件最大的輸家了,其實本來就是台灣年輕一輩的脫口秀演員中知名度最高的,這次的事件對他而言,完全就有扣分的效果 ,其實本來就不關他的事,被牽扯進來,真的是很倒楣,不過有什麼辦法,他是老闆,再苦也只能默默的吞下去了......。
 
#龍龍 #老K #曾博導 #蕯泰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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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至德律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