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法老王,也可以叫我暗黑法律界的金城武。
最近又有人在吵說某些人在中國賺錢、在中國繳稅,可是生病卻回來用健保看病,真是可惡。
然後又有人出來護航說,他們也有繳健保費呀,為什麼不能回來看病?
基本上會講這句話的人不是故意混淆視聽,就是無知裝內行。
下面這張圖是民國100年的資料,現在大致上差不多,健保的收入95%是保費收入,5%是其他收入(補充性財源),然後再看清楚,保費收入其中只有3成多是人民自己繳的,3成左右是雇主繳的,當然,這些不住在台灣的人大概也沒有在台灣的雇主幫他們繳,所以也是自己繳。
不過注意到沒有?有2成多是由政府負擔,那政府的錢從哪裡來?不就是人民的錢嗎?不就是在台灣居住、繳稅的人民的錢嗎?
讓這些不在台灣居住而且沒在台灣繳稅的人只繳健保費就可以用健保的話,那就會產生一個情形,就是他們有2成多的健保支出是用其他在台灣居住、繳稅的人民的錢幫他們補貼,喔!對了,還有5%的其他財源收入也是其他在台灣居住、繳稅的人民的錢喔!
你有們聽過保險費只要繳7成,另外3成由其他人幫忙繳,然後還在那裡說自己有繳健保費,所以使用健保天經地義的嗎?
喔!我忘了,這些在中國居住、繳稅的人,在台灣幾乎都不繳稅的,而因為在台灣沒收入,所以健保費也通常是繳最便宜的級距喔!
繳的最少,用的最爽,讚!
什麼?你說這些是舊資料,不準?的確,法老王承認,這些資料的確不準,因為以目前的制度來說,這些在中國居住、在中國繳稅的人,在台灣除了可以繳最低的健保費之外,他們的健保費中,政府要補助40%,然後再加上5%的其他財源,也就是說我們這些在台灣傻傻工作、繳稅的盤子每個月都在幫他們繳超過40%的健保費,然後他們在台灣不用繳稅、還可以靠北說自己有繳健保費,所以用健保看病天經地義!
嗯,我是不知道你們信不信,我是信了......不然還能怎樣?
請先 登入 以發表留言。